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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申请因证据不足被不予受理之后,待证据充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吗?

    劳动者在2022年10月8日因公受伤,2022年6月份入职,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了一下材料:1. 6-10月份的社保 2. 6-9月份的工资(10月份的工资公司没有发放) 3. 微信工作群上的10月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上有70多名群成员以及劳动者本人、证人的10月份考勤信息) 4. 证人证言 5. 受伤当时与公司管理人请假看病的微信聊天记录。 工伤科调查员以证据不足为由不对公司发出调查函,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申请仲裁,否则就以证据不充足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决定,这种情况下等拿到10月份工资后能否再次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必须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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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40756332

    发布于2022-1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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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7292706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22日11:48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告知其工伤认定业务正由南山社保分局办理中,如有新证据可向南山社保分局提出;如对办理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其表示已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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