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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血压糖尿病医保政策

    我是一个非深圳户口的退休人员,有一类医保,因居住苏州,目前在苏州异地医疗,看到广东12月1日开始,医保待遇有变化,想咨询一下高血压糖尿病待遇有什么变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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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149214282

    发布于2022-1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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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02976140 丨Lv 0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退休后长期居住在苏州,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二是已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签约家庭医生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签约病种信息。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在备案地(苏州)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高血压、糖尿病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50%,剩下的比例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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