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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相关问题

    请问12月1日起实施的一档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看门诊时需不需要额外办理其他手续,扣费方式有无改变?公立口腔专科医院是否在报销范围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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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131481127

    发布于2022-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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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35026562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参保人原则上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原则上每人选定一家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我市增加了选定医疗机构的数量,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本市1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康机构或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1家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选定1家社康机构的,这个社康机构所属的上级医院,以及同属于这家医院的其他社康机构都自动纳入选定范围。此外,专科医院不受选定数量限制。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如果想要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无需操作,挂号时直接由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完成选定或变更操作,实现“无感秒办”,不影响参保人的正常就医体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5%、65%、55%,乙类药品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提高5%)。普通门诊费用经统筹基金报销后的部分,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在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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