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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医保缴费期限与医保额度使用期限

    我们学校交的医保是今年九月到次年八月,为什么我们的医保额度使用期限是今年七月到次年六月底?现在的情况是我下一年医保还没缴费我就把下一年的医保用完了,我觉得这是很不合理的。而且我们第一年缴费时间九月,要到十月才能使用医保,我们就比别人少了7-9月这一个期间。那这又怎么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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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251871217

    发布于2022-1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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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54204406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三十四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就医转诊……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转出医院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未在绑定社康就诊的,不可报销。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第十条规定: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由其本人或家庭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25按月缴费。其中学生、幼儿由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机构于每年9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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