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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工伤费用报销的问题

    1.我的工伤已经认定,我住院、日常治疗有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和补助的?2.我的工伤认定是个人申请,这样是不是提交申请之前的费用需要由单位报销?如果需要由单位报销,费用的总金额怎么核算出来,有一个合法权威的金额。3.我如果要去人才园申请核销医药费等等,是不是需要预约专窗——直属综合业务?上次我预约的综合咨询就受理不了这种直属单位的业务,导致我排了几次队。4.满足哪些条件,我提交工伤申请之前的费用就应该由社保垫付?5.我的劳动能力认定后,平常的治疗费用是不是应该将医保个人结算改成现金结算后,拿上发票去人才园大厅申请报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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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768695593

    发布于2022-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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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39021851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2日18:07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向其详细解释工伤待遇偿付政策及办事流程,其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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