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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医疗保险停缴后是否要重新计算累积年限和报销上限

    请问深户一档医保,因工作原因11月换成在重庆购买社保医保。 问题一: 停缴深圳医保后,是否还能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问题二: 停缴深圳医保,是否会影响住院保险报销上限?上限额度是否要重新计算? 问题三: 在深圳停缴一段时间后,再重新缴纳,医保累积年限是否要重新开始计算? 谢谢!盼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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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269615982

    发布于2022-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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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26440469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五条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第六十三条参保人按第五十二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计算的连续参保时间是指参保人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向其解释医保年限不会因医保中断而重新计算。中断参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和连续参保时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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