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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省内重复缴交医保和养老保险如何退费的问题

    你好! 我的基本情况如下:我是深户,在今年9月、10月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深圳参保,买的是一档医疗加养老险,金额是八百多不到九百。9月中旬,我在广州就业,单位也给我买了9月、10月的五险。但是由于社保缴纳系统有延迟,不会及时显示缴费信息,故在深圳自动划扣10月医保费用之前,我一直无法在相关平台上查询到广州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此深圳这边我没有办理停保。也就造成了如今两地重复缴费的结果。 综上,想咨询根据现有的政策,我如何退回在深圳缴纳的9月及10月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申请?是否全额退费至本人账户? 请给予书面答复,万分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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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33080569

    发布于2022-10-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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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77879628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两地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原则上选择就业地作为参保地,如已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办理深圳医保的停保手续。已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回。属于个人缴费参保人员需办理暂停参保。方法一: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个缴人员停保。方法二:进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登录个人业务办理→个人参保管理→个缴人员停保。方法三:在医保(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操作,刷身份证/金融社保卡登录→社保业务→个人参保登记→个人停保。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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