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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请问各位领导 夫妻俩准备在深圳买房 我作为共同申请人 假如我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公积金13个月 我以前上班公司缴纳公积金交了23个月(目前已经销户了) 那么已经销户的23个月+自己灵活就业交的13个月的公积金 这个可以算作累计的36个月吗 我符合公积金深圳贷款的条件吗 可以作为家庭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期待各位领导的回复 谢谢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696452434

    发布于2022-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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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17448208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若申请贷款时强制缴存账户为销户状态和灵活缴存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2-1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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