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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65535971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二、结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记录档案)申请办理补领。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时,当事人仍持有的原结婚证(离婚证)的,应当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原结婚证(离婚证)。三、补领离婚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一)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二)证明材料1.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三)照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您可点击以下网址查看: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1 2022-10-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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