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离职当月公司不给缴交公积金合法吗?可不可以举报要求缴交?谢谢

    本人在2022年9月16号在公司办完离职手续,实际离职应该可以算到20日左右(因有年假)——离职后公司没有给缴交9月份的公积金,但有缴交社保——个人发现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时询问原公司,公司答复说离职了就不可以缴交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做法合法吗?后来在我的要求下答应可以给我补交,但是费用公司缴交部分和个人缴交部分要从我工资里扣——请问此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可不可以提出要求原公司缴交9月份的公积金(非公司及个人部分均扣我工资)?谢谢。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4602179416

    发布于2022-10-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698443862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政策法规”查阅。若您所在单位属于上述五类单位但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要求单位为您进行补缴。如单位不配合进行补缴的,请您本人向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和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预约时可见材料清单),我中心将依证明材料核查处理。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投诉单位少缴未缴业务,再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1 2022-10-1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