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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门诊特病超过支付限额

    我是克罗恩病患者,在异地就医,当地类克只能门诊双通道使用,一次使用类克(英西利夫单抗)四支8000多元,可是深圳规定克罗恩病支付限额10000一年,那超过限额怎么办,怎么支付,不要告诉我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行,我没找到具体条目,请详细告知克罗恩病超过限额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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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85054765

    发布于2022-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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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78110332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参保人已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在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后,在备案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的费用(如医疗机构无药需到药店外购的,需由医疗机构出具外购药处方或证明),由参保人先行现金支付,在费用发生的一年内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审核报销,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享受范围按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克罗恩病”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剩余部分可由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40%由个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万元/年/病种。超出年度支付限额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可由个人账户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9-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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