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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担任问题咨询

    一男子43岁,因精神问题已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离婚无配偶,父母已逝,小孩是未成年人,请问如何申请其所在区(福田区)的民政局担任该名男子的其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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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913443467

    发布于2022-09-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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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547945511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2022年9月16日14时20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已对您所咨询的问题作出回复,后续如有需要,您可拨打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咨询相关问题。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1 2022-09-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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