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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转移问题

    您好,有以下问题想咨询 非深圳户口,在深圳参保一档,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如果看门诊,是否可以在中山/广州/东莞定点医院使用深圳个账扣除? 2.如果中山/广州/东莞定点医院不能实时结算,无法从个账扣除,是否可以个人全额垫付,然后到深圳报销? 3.如果在省内市外看病,如果门诊自付费用超过连续参保满一年且统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超过的部分可以报销70%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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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856572079

    发布于2022-08-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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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00279749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不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异地备案条件的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其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前提是医疗机构系统支持)已实现直接结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但是不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在费用发生的一年内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专栏详细查看,也可选择现场办理方式,就近选择一个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我市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出条件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出,在我市医疗保险停缴状态下,可以登录如下网址打印《参保凭证》,然后在转入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凭证等材料申请将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即可。个人账户余额随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如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8-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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