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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本人母亲于7月7日 申请的大病医保,其属于连续参保满36月,支付比例90% 的类别,申请日开始享受待遇的类别。 1. 7月17日于深圳的中山七院开始复诊,服用奥希替尼靶向药,当时还没有通知取回门诊大病病例,医院当时原价收取,没有走门诊大病医保,请问后续还可以报销这部分费用吗 ? 2. 另8月7日于深圳中山七院开奥希替尼靶向药,走了大病医保自费10%。 8月28日进行复诊,顺道再开了一次奥希替尼靶向药,确需要自费2700多元。 请问为何不是自费10% 3. 每年购买的重疾险,在走了门诊大病医保后,还可以进行报销吗 以上谢谢解答。盼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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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40153016

    发布于2022-08-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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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09923583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根据网友留言内容,了解到其咨询以下问题:1、7月7日申请办理了门诊大病,于7月17日到医院就诊,未携带门诊大病病历,能否补报门特费用;2、8月28日在医院购买甲磺酸奥希替尼片,但未按照门诊大病比例报销。3、购买了重疾险,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报销门诊大病后,能否报销重疾。经核实,其母亲于2022年7月7日认定门诊大病,待遇开始时间为7月7日。7月17日发生门诊大病费用,可按照规定回医院补记账;8月28日购买甲磺酸奥希替尼片,医院未给其走门诊慢特病通道,未按照相应待遇进行报销,建议其联系医院医保办咨询;经与重疾工作人员沟通,甲磺酸奥希替尼片不在重疾报销范围。后续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电话0755-27409876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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