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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摆摊罚款标准

    本人2022年8月24日晚上在光明区楼村新村市场路口三轮车摆摊被城管扣留车辆,本人属于第一次摆摊,执法过程全程配合,而罚款按照一平方一千元计算是否合理呢?当场扣留却没有开具相关罚款收据,到相关执法部门后才进行计算罚款,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一共摆摊才赚几百块,罚款却是上千上千的罚,还是属于在村里摆摊,这样的标准是否过于严厉苛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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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988631776

    发布于2022-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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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762131292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受理,受理编号为:深城管2022字第156978号。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回复: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督办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实办理。经核查,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村新村市场路口乱摆卖是市民重复投诉的问题,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曾多次对该区域开展现场整治。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因当事人违规占道摆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并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其摆卖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劝说教育无效,因此按程序暂扣了当事人的违法摆卖工具,并现场对占道摆卖面积进行测量、拍照及录制视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下一步,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执法业务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与占道、摆卖者的沟通解释及相关《条例》普法教育工作。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
    +1 2022-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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