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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社保补缴能否买房问题咨询

    情况:非深户籍,已连续117个月缴纳社保,但2022年因疫情影响,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于2022年4月开始断缴。 在本地宝查到相关购房政策:(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请问疫情解除时间如何判定?像这种情况,我是否补缴后仍能算是连续补缴?是否还符合购房资格?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户籍 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4225622182

    发布于2022-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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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8812808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上述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据您所述,如您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我市连续缴纳相应年限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暂不具有我市购房资格。建议您可自行打印社保缴纳清单查看,如有补缴或断缴记录且超过3个月,暂不具有我市购房资格。
    +1 2022-08-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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