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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市是否执行广东省育儿假有关法律的咨询

    根据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次修正,本次修正后在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现就该条文的具体执行问题咨询如下: 1.深圳市是否执行省条例。 2.深圳市企业职工,2020年3月生育政策内二胎,在2022年度能否享受十日育儿假、2023年度1月至3月期间,能否享受十日育儿假。 3.享受育儿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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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383411263

    发布于2022-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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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46450698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或咨询的诉求或问题已转我局有关部门处理中,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尽快回复,请您保持留言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8-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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