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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尊敬的李强书记,我2021年10月和11月曾前往宜川街道询问,被告知满足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准入条件。2022年6月24日八点钟携带相关材料到达宜川街道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受理地点(交通路1521号,交西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接待后,根据材料和沟通,现场人员X先生联系普陀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后,却被告知不具备申请准入条件。当即返回,预约6月30日上午前往普陀区房管局。6月30日上午前往普陀区房管局,到达大渡河路1668号大门口后,由于没有提前备案,未能进入办公楼与工作人员当面交流。于1668号大门口电话联系普陀区房管局关于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事宜负责人X女士(通过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52564588转接联系上的),向其说明了个人情况(两个小孩,在上海现工作单位也已工作服务8年多了,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普陀区集体户口,本人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15年办理的上海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肯定有120分,但现在由于已经落户上海,无法办理积分)。经了解,上海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在落户前已满足非沪籍申请条件的家庭,在落户后不受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户口在提出申请地连续满2年限制。今年普陀区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还有十几天就要结束,不能因为去年落户上海而导致没有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准入资格,这显然不合理,那这种落户将毫无意义,这与上海倡导的重视人才理念相违背,与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初衷和目的背道而驰。普陀区房管局这种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会令当事人彻底心寒,这与政府倡导的让人民安居乐业、为人民服务相违背。 对于一个肯定满足居住证120积分的新上海人,非得提供积分证明。请问已经落户的新上海人怎么提供?落户的意义在哪里?个人的力量是那么的渺小,就不能有点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吗?李克强总理于今年3月5日提出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对于这种事实清楚的问题,还强行让当事人提供证明,作为新上海人怎么提供出来?不提供证明就拒不办理,这种懒政、不作为的行为对普通老百姓是非常致命的。我做这么多努力,也只是想为家庭,为两个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对于一个不落户就具有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落户之后反而不满足,这岂不是笑话,恳请领导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一下,解决这么自相矛盾的问题,不胜感激!!! 普陀区房管局遇事“躲”,推诿,不肯出力,像是得了冷漠症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于事关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不管不问,太让当事人心寒,丝毫感受不到政府的温暖,人民公仆形象荡然无存。普陀区房管局作为政府机构,不应该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请求不管不问,普通老百姓就是跑断腿也解决不了,希望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一下问题。作为一个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在现单位也已工作8年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却非得让我提供120分的积分证明,我怎么提供的出来?我拼尽所有的力气,也只是想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希望领导解决,不胜感激!!!诚恳希望房管局工作人员能够换位思考,能够将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放在心上! 这种漠视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希望领导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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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953299837

    发布于2022-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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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69875793 丨Lv 1
    看到过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何XX同志: 您网上来信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本市现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我区第十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集中受理工作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街道(镇)受理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展,逾期不再受理。 您自述您去年通过引进人才政策落户上海,尚不满足“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的申请条件,故不能申请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1 2022-07-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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