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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入驻条件及可享受优惠政策

    您好:我司主营业务为提供工程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经了解前海相关政策,我司主营业务应该是符合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商务服务业-工程管理服务),那么请问一下如果我司搬迁至前海深港合作区,税务关系转移至该区并在该区实际办公经营的话,是否就可以直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是否有其他硬性要求,比如注册资本最低额等等。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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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流口水的糖

    发布于2022-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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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陈经文 丨Lv 3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的咨询我局已收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除了注册地要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区前(原14.92平方公里)范围内,还需满足相应优惠目录对应的条件,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企业享受该政策无注册资本要求。感谢您对前海的关注和支持!
    +1 2022-07-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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