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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市外就医产生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具体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第六十五条,如下: 第六十五条 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其中的“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请问具体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或具体的治疗类别,相对应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我弄清楚这些以后,我会考虑要不要在市外就医,或要不要选择在市外就医报销比例低的项目。 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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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318125305

    发布于2022-06-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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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31392316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具体答复内容如下: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第五十六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咨询人对本次服务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6-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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