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尿毒症患者,非深户在省内市外长期门诊透析报销

    我是一名广东湛江籍居民,与2015年从事某公司同城快递服务行业,公司注册地在广东深圳,公司依法为我在深圳参保(3档医疗保险),截止与本月累计参保61个月,但长期工作地点在广东湛江。2019我被查出肾衰竭(慢性肾脏病5期终末期),需要长期维持每周三次血液透析,公司出于对我的照顾,没有因为我的工作时间和身体情况解除劳动合同让我有活下去的希望!2019年11月办理了深圳门诊大病核定,由于长期异地工作和生活,无法无法申请深圳门诊大病报销待遇,便选择了办理湛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可以申请湛江报销透析医疗费用60%~70%,同时也可以工作赚取维持生活费用!2022年办理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当地医疗保局告知由于2022年医疗改革清理同时,无法同时参加两地医疗保险!让我微薄的收入无法维持正常透析,像我这种情况,省内市外门诊透析应该怎样去处理?深圳备案政策不支持,大病请假每年度只有31日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719296636

    发布于2022-05-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137958206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不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条件的人员,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因此,为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医保待遇,建议您的用人单位在职工的真实就业地为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5-2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