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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内跨市医保使用

    您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已开通省内异地门诊医保直接结算的医院,为什么我还是得垫付再报销呢?二、我长期在深圳工作居住,交的深圳一档医保,若在广州住院,是否无法备案?报销比例是否降低?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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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191097570

    发布于2022-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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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47694040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深圳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已实现直接结算。本市户籍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在市外工作,以上三种情形人员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就近选择一个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专栏详细查看。不属于以上三类情形人员,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但仍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按照自行就医的待遇直接结算,其中住院结算时,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其余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结算比例约为80%;门诊结算时,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从个人账户余额扣减,医保统筹基金不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5-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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