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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您好,望您回复以下问题: 外资企业员工入职日期为2001年01月01日,企业将于2022年07月29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年限为多少年?如何核算该笔经济补偿金?相关法条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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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871556822

    发布于2022-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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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27503216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附:《劳动合同法》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1 2022-05-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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