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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诊报销尼达尼布

    我父亲确诊特发性的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且伴有肺纤维化,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院时开了7天的尼达尼布出院带药,走的是大病异地住院报销,这个病是符合尼达尼布医保报销条件的,也是病人以后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可是门诊却不能报销这个药?这个疾病也没有在大病门诊的涵盖病种里,病人也无法办理大病门诊报销此药,这么高昂的长期用药对于病人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所谓的纳入医保目录根本就没有惠及到实处,是不是应该给这种对症病人在门诊开药提供报销途径?真正让这个药能够普遍惠及到有需要的患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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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696528756

    发布于2022-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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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5838598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特发性肺纤维化不属于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参保人门诊就医使用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的,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4-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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