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灵活就业缴纳公积金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508182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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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灵活缴存个人账户的个人信息需与单位缴存个人账户信息保持一致。您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如户籍、婚姻状况或配偶信息发生变更但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未更新的,请您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预约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两项业务。相关申请材料,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每个人员均可设立一个灵活缴存个人账户和一个单位缴存个人账户,灵活缴存个人账户和单位缴存个人账户不能同时处于正常状态。灵活缴存个人账户开户时需提供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I类户银行卡作为您的公积金缴存指定扣款账户。7家归集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缴存账户时需设定缴存日(20日前任选一天),在每月缴存日前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指定账户,并授权开户银行扣款。如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缴存日之后签订《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则我中心将在次月起从灵活就业人员指定账户中扣款。已过托收日的,可在缴存当月办理缴存登记进行补缴,缴存成功并计入个人账户后缴存金额可计入当月缴存额;未在当月缴存成功的,次月不得再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月起重新计算。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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