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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理赔申请

    我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员工在徐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申报个税,员工因工作调动安排至深圳上班,员工要求缴纳深圳社保,我司就用深圳分公司为其缴纳深圳社保,我想咨询一下上述情况,如员工在深圳发生工伤,我司可以用深圳分公司给员工申请工伤理赔事宜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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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36256661

    发布于2022-04-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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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18406792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7日14:22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告知其:1.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需提交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费用;2.针对留言人咨询事宜,应由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深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费用;3.鉴于员工与徐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员工坚持在深圳缴纳社保,建议与员工协商依法变更劳动关系主体后再依法参保。留言人表示清楚。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4-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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