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针对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合评价想咨询一下有关问题

    1.若公司以母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公司用于申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子母公司合并的财务审计报告(子母公司各自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市场份额占有率问题:政策要求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这个是针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还是针对单项冠军产品的。具体证明材料包含哪些?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在国内,是否有影响?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7189292210

    发布于2022-03-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8620582389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1.如申报单位为集团总部或母公司的,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体或者合并数据进行填报,但需保持数据口径一致。即采用合并报表数,则所有数据均应填报合并数;如采用的是单体数,则所有数据均因应填报单体数。如申报单位为子公司的,则只能按照单体数填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集团总部使用了合并数的,因合并数已包含子公司的数据,子公司不得再申报单项冠军。2.无论是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还是单项冠军产品的,均需符合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包括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或企业旁征博引头部竞争对手公开经营数据或研究机构行业数据进行自证。3.主要产品市场在国内的情形,只要符合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即可申报。
    +1 2022-03-2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