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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人社规〔2022〕1号 文件的 咨询

    领导您好, 我们看到了新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写到: 2.奖励补贴应当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其中,首次申请且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的,可在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确认)满3个月后提出。 如果首次申请是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三个月后提出的,并且获得了通过。那么第一年任期结束并评估合格,能接着申请第二个次补贴吗? 还是需要再多等一年,等第二个任期结束,然后再申请第二次的补贴? 如果是这样,首次申请和第二次申请需要间隔两年,那么首次申请提前有何意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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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780049245

    发布于2022-03-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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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500115582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或咨询的诉求或问题已转我局有关部门处理中,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尽快回复,请您保持留言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3-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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