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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就医看门诊还需再备案吗?

    我2018年办了异地就医备案(武汉),现在备案地看门诊缴费时说我没备案,我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备案时发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说明是指户籍已在就医地退休人员(承诺栏中)与深圳医保说明有差距,因我户籍在深圳,就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提出了申请备案,这样做行吗?后在深圳社保基金局网站查到我的医保数据已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但为什么看门诊还是说我未备案?我该如何做才不影响异地就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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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20110448

    发布于2022-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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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侯0813 丨Lv 4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内容如下: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25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市户籍参保人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其长期居住地选定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目前我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参保人,在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长期居住的,不办理户籍迁移是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类型在系统上会归类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查,刘先生的异地安置长期备案,是我市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前2018年在原医保信息系统办理的,因数据对接存在问题,需重新申报备案或者对数据进行更新。后续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原备案数据进行撤销重新备案,已经成功更新备案信息。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3-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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