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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深户缴纳连续五年社保断缴当月社保审查相关问题 咨询

    您好!之前就非深户在深圳购房以连续五年个税问题曾咨询过贵单位,感谢贵单位的详细回复,有一些问题还是不是很明白,故再次咨询。 本人2015年受雇于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工资从深圳总公司发,一直以来个税的缴纳地均为深圳南山区。因之前被派驻广州较长时间,公司为本人购买的社保在广州缴纳。2019年个税改革后,本人收入未达到缴税标准,所以2019年,2020年的个税申报都为0 ,仅每年一笔奖金收入缴纳了个税。现遇调整回深圳本部上班,想在深圳购买一套住房解决全家居住及小孩上学问题,本人目前非深户,个税在深圳有连续60个月以上的缴费记录,但是19年,20年都有三个月以上的0申报记录,这种情况核查当月社保缴纳情况,能否提供本公司为本人在广州缴纳的社保记录?望领导百忙之中予以回复,本人的这种情况公司内多数同事都存在,不知道政府能否予以考虑。盼复为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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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135184554

    发布于2022-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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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18852794 丨Lv 0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第一条,深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购房人提供个人所得税作为证明材料的,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未达到纳税起征点,纳税额为零的,审查当月在深社保缴纳情况,当月社保已缴纳的,不视为断缴,当月社保未缴纳的,视为断缴。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2-03-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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