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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户口在深圳和内地城市两地同时叫医保问题

    您好,我是深圳户口,但是在成都上班,也在成都和深圳同时缴医保,如果 以后我把成都的医保转回深圳时候怎么处理?是合并年限么?还是需要把成都 缴纳的医保退回? 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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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123116334

    发布于2022-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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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774357217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以上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2-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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