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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卡瑞利珠单抗医保报销条件

    您好,我母亲为晚期食管癌患者,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开始医生说因为肿瘤过大,后通过4个月的化疗和卡瑞利珠单抗免疫治疗(先使用紫杉醇再使用卡瑞利珠单抗)使得肿瘤缩小达到适合手术条件,就进行了手术切除。现每个月需要到医院使用卡瑞利珠单抗进行免疫治疗(时间要持续2年)以防止癌细胞扩散,本来卡瑞利珠单抗进入医保对患者及家庭而言本来是个极大的好消息,但现在医生却告知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想了解一下像我母亲这种情况使用卡瑞利珠单抗是否符合医保报销条件,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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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恋一小屋

    发布于2022-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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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38714270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核,卡瑞利珠单抗注射液属于医保目录乙类药品,限制条件: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2.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3.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据咨询人反馈患者非我市参保人,向其介绍国家目录药品医保限制条件,已建议向异地医保属地部门咨询相关报销问题。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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