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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异地转移及异地就医问题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我想请教两个问题,一是社保办理异地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是否随转,如深圳社保卡中余额4000元,转移到北京后个人余额是否会随转到北京社保卡中。二是参保地为深圳,因工作原因常驻北京,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可以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对门诊医院是否有要求。 盼回复。 祝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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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06064764

    发布于2022-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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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12673107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参保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可依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余额随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如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如参保人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市户籍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工作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已实现直接结算。但生育费用、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门诊输血等项目暂未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名单,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住院查询/门诊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进行详细查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2-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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