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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及腹透报销问题

    第一,个人账户还有六千多,住院治疗结算后,个人自付金能否从个人账户支付?现在的收费是要我们现金结算。第二,腹透机用的腹透管每天一套,非常好控制,能否走医保统筹报销通道,以减轻大病病人的负担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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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630907063

    发布于2021-1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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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45821159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工作人员用政务短信平台发送短信答复咨询人。具体答复情况: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二)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相关信息请于如下查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管理。已开通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的,需满足医保门诊账户余额超过6971.8元。且由门诊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的金额,不计入平安重疾补充险的累计额度。符合门诊特病目录的透析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出,如为非目录内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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