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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总部企业新引进人才扶持

    咨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条(二)的总部人才扶持相关内容。 目前我所在的公司(简称公司A)通知2019年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总部企业员工,可以申请贵单位的配套扶持, 本人于2019年在另一家公司(简称公司B,同为前海总部企业)工作时获得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在2021年从公司B离职后入职现公司A,请问该情况下,我能否在公司A申请该总部人才扶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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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天道酬勤07

    发布于2021-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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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42461552 丨Lv 0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核实,孙先生2019年获取市人才补贴时所在单位非前海总部企业,不满足本次的申报条件。
    +1 2021-11-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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