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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留用土地指标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外安排并与城市更新统筹处理的方式”的疑问

    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留用土地指标可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外安排并与城市更新统筹处理的方式,来解决城市更新项目合法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但如何实现土地整备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指标平衡统筹,有没有具体的实操细则或者案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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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810127301

    发布于2021-11-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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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0815876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提出的申请内容,我局结合相关实际及《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指标台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428号),答复如下:1、针对留用土地指标在利益统筹项目外与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处理的案例,经了解,龙华区“庙溪城市更新项目”为此种模式的案例;2、针对实操细则,参照《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指标台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428号),有“指标下达、指标锁定、指标核销”等流程,具体由辖区更新整备局、管理局等部门实施。感谢您的来访!
    +1 2021-11-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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