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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系统中上传附件资料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处上传营业执照正本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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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28706816

    发布于2021-09-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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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50776647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你好!自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推行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企业可在三库一平台系统上传附件资料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处,上传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代替。
    +1 2021-10-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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