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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咨询

    您好,想咨询一下:1、会计信息采集每年是否有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的规定? 2、如果是待业(离职)人员身份,上传会计信息采集资料,一定要提供工作证明吗?可以提供其他相关有用的证明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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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晨曦中的百合88

    发布于2021-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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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81568630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深圳市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市民可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信息采集。目前关于待业人士的信息采集,是否在岗一项请选择否,学生证明上传毕业证书。请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站)。
    +1 2021-09-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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