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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共同申请人的问题

    共同申请人分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和不计算可贷额度的,两者怎么划分?哪些共同申请人可以计算额度?哪些又不可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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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471089274

    发布于2021-09-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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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14170805 丨Lv 0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需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您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模块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1-09-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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