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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胎生育医疗费报销

    本人于7月17号三胎已生,现在生育证也办了,咨询了各部门生育医疗费报销跟生育津贴,多说文件没下来办不了,望各部门领导早日跟进落实三胎生育医疗政策如何办理; 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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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81643476

    发布于2021-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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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gy284 丨Lv 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在线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五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等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向其解释如该孩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是否能开具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问题建议其联系职工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其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查阅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咨询人表示已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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