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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缴费之社保卡无法使用

    本人在深圳工作及缴纳社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缴费证件,缴纳1档保费,社会保障号码为居住证上身份证号码,办理社保卡后,已激活银行卡及医保功能,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但却无法使用社保卡功能,具体情形如下。(1)在深圳尝试了多家公立医院,均无法读卡使用,部分医院支持的登记证件类型亦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2)无法绑定电子社保卡,显示“获取用户信息失败;错误信息:不支持的实名证件类型”;(3)使用掌上12333无法完成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后显示“身份认证失败;人社库中没有您的有效照片,请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恳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保障在深工作之台湾同胞相关权益,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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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014763974

    发布于2021-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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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00124344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医疗机构在刷卡时传入证件参数只要无误就可以正常刷卡记账,并询问咨询人近期所到医院以便开发公司分析问题。同时告诉其目前医保电子凭证还不支持台湾的各种证件号码类型,需要等医保电子凭证日后优化更新才行,具体时间待定。另外与电子社保卡有关的问题,需要由人社局为其解答。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8-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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