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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咨询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 四、 (一)法定招标项目必须组织招标 企业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等项目,组织招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法定招标项目应当进入项目所在地的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必须组织招标 除法定招标项目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物资设备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咨询服务采购,企业应当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三)其他项目需采取竞争性方式采购 经批准不招标的法定项目和重大项目,或合同估价未达前述最低限额的物资设备、咨询服务等项目,企业应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采购。” 请问这个(三)中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具体竞争性方式采购是什么规定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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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36280692

    发布于2021-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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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1289370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委已知悉,我委工作人员已致电联系您了解情况并作了相关解释。因您咨询的事项《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国资委〔2020〕106号)已作出新修订,近期请及时关注我委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1 2021-08-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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