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关于跨省就医或住院后,使用新农合医保和深圳社保卡报销问题的咨询

    你好, 本人一直在深圳交社保,近期在武汉协和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之前有在深圳本地宝的通道进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的备案,因本人籍贯是湖北荆州,所以备案信息中的“异地常住地”为荆州。当在武汉协和医院医保中心交社保卡时,告知无法使用,所以情急之下使用了老家的新农合医保卡。 现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咨询: 1、使用了新农合医保报销,是否还可以使用深圳社保卡报销? 2、使用了新农合医保报销,当满足深圳市重疾险条件时,是否可以申请理赔? 3、下次我要成功使用深圳社保卡直接在武汉协和医院办理住院和就医,应当如何备案,已经备案的荆州异地就医对此有没影响? 4、2021年国家药品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是否能报销?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5986230951

    发布于2021-05-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947039010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经查,咨询人缴交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于2021年5月7日行就业创业备案至荆州。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使用新农合记账过的住院费用我市医疗保险不再受理其现金报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平安重疾补充保险亦不受理理赔申请;备案地在荆州只能在荆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实现刷卡结算;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符合其用药限制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5-2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