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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吗?

    男女双方经常居住地是深圳,男女双方户籍地都在广西岑溪市,结婚登记处也是广西岑溪,可以在深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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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53990199

    发布于2021-04-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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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3985797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双方非深圳户籍无法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1 2021-04-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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