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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1年3月10号发布的门诊特病文件,对限额的概念有疑问

    我是新增病种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一档医保,对于新方案我对于限额有些疑问,我先表述下我的见解对比下,希望社保工作人员也可以指点下 方案一: 现在医保用的是门诊自费超过市平均工资5%的报销方案,每年共计需要医院开出48000元(4000元/月)的处方治疗方案,病情控制良好,个人自费差不多18000元(6000+42000*30%) ———————————————————————————————— 方案二: 新的门诊特病诊治方案采用不设起付线,一档可以统筹报销70%,其余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由个人自费支付; 年度限额1万元。 ———————————————————————————————— 所以,问题来了 Q1:举个例子,根据方案二,一档社保,现在我个人账户里有800元,大夫给我开药10000块钱的,那么我的理解应该是(统筹支付7000,个人账户支付800,个人自费2200)。请问这么算对吗? ———————————————————————————————— Q2:对于限额的概念很模糊,在网上也没有找到权威的解释,所以来问下权威的社保局啦 同样举个例子:我每年需要用药48000元,那么限额是只能报销10000元的概念么? 结算:10000以内按照标准流程统筹报销,剩余38000我只能用年度剩余的个人账户余额加个人自费吗? 这个剩余的部分完全不可以统筹报销吗!! ———————————————————————————————Q3:如果我办理了门诊特病申请,那么门诊特病的报销方案和正常门诊有起步线的方案是否可以同时执行? 如果不可以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医院缴费的时候系统优先用哪个报销方案结算的? 我可以半路取消门诊特病的认定,直接还是用门诊自费报销的方案吗 ———————————————————————————————— Q4:我知道门诊自费方案的周期是一年,也就是每年的7月份为一个起始点。 那么门诊特病是认定成功就可以生效报销了吗? ———————————————————————————————— 谢谢小编耐心看完,静候回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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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29880481

    发布于2021-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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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90927844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查,咨询人参保类型为一档医疗在职,无大病认定信息。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按《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向其解释相关政策。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3-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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