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离婚3年内,无房方购房名额问题

    去年离婚,离婚前有一套深圳的住宅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做财产分割,双方都是有购房资格的,现在我想购买一套住宅,请问我将房子更名到前妻名下,是否可以在深购买一套住宅? 北京市

    购房资格 住宅 购房 更名 举报

    提问者:cyyflz

    发布于2021-03-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xuying19820705 丨Lv 3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标准的复函第六条:离异前家庭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谢谢来访!
    +1 2021-03-1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