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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单亲孕妈不能使用生育保险和报销生育津贴?

    你好,我是孕6周的单亲妈妈,来深12年,一档医保和生育保险连续买满12年,但是最近怀孕打算去医院建档,各大医院给到的反馈都是如果没有结婚证,产检不能享受生育报销,对于这一点,希望有关部门答复,如不能使用,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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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q259d

    发布于2021-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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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64227408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经查经办系统,咨询人为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参保状态正常。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在线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二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应当事先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确认手续,并在7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确认情况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二十三条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就医确认申请表;(二)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三)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四)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六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职工刷卡记账时,应当向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材料:(一)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二)社会保障卡;(三)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向其解释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需满足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如未满足计划生育政策则按规定不能享受待遇。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3-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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