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私立幼儿园要求提前45天收取下一学期学费是否合理?教育局对此类的教育收费有无法规规定?

    最近收到幼儿园财务老师的微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缴费信息通知如下:费用期间:2021.03.01-2021.07.31(5个月),费用金额:37000元(7400*5),请您协助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缴费” 1、请问幼儿园夸学期(提前四十五天)收费是否合理? 2、教育局对此类教育收费有无法规规定? 3、在小孩接受教育阶段,对于此类不合理行为,家长如何处理,教育主管部门有何建议? 以上,希望得到您专业答疑。非常感谢!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7057292063

    发布于2021-01-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478626202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幼儿园提前录取、不按本通知录取规则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如还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咨询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1 2021-01-0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