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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的问题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请问若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职工薪酬体系、福利待遇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发生变化,但原有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变、职工的工作单位不变、职工的《劳动合同》签署主体也不变,此种情况是否属于上述条款中的“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是否需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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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195928606

    发布于2020-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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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06734825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委主要负责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如您所提到的企业是市属国有企业,建议该市属国有产权代表直接向上级产权单位或到我委业务处室咨询和沟通。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1 2020-11-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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