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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进口车辆环保信息审核的疑问

    本人由于工作需要,计划将深圳号牌的车辆迁移至广州上牌,车辆为2014年进口小汽车(欧V排放),首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9月,当时核定为国四排放。由于珠三角车辆互迁要求达国五排放,本人携带车辆资料(登记证绿本、税票)到深圳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咨询重新核定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按《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办法》中的规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但以上单据在2014年首次进行车辆登记时已提交车管所存档,需要申请迁移提档时才能拿到,而且该档案是不能私自拆封的,请问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的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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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梦来财传奇

    发布于2020-10-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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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65535971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已电话联系告知,转入机动车办理环保目录业务可先到市车管部门复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并加盖车管部门公章后到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办理环保车型目录业务。
    +1 2020-10-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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